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财经 >  >> 
此件不主动公开(主动公开)
来源:互联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5-04 12:25:30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1、(一)涉及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,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,或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、职能、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公文,应确定为“主动公开”;属机关内部管理事务的公文、内部资料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,应确定为“依申请公开”;报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,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答复有关部门意见的公文,涉及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的公文,应确定为“不予公开”。

2、 (二)转发类公文,应根据所转发公文的公开属性确定转发公文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;所转发公文没有确定公开属性的,原则上应重新确定公开属性。

3、 (三)确定为“主动公开”的公文,不可夹带“依申请公开”和“不予公开”的内容。

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,希望看了会喜欢。

标签:

X 关闭

X 关闭